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名称: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铎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839.78万元,净资产2,809.3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017.50万元,净利润189.7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金铎担任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峰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物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大数据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标准化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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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43.09万元,净资产2,250.6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99.74万元,净利润131.1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航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西省南宁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安全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434.54万元,净资产2,758.5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47.62万元,净利润-214.7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思远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594.55万元,净资产6,580.4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868.55万元,净利润683.4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欣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慧停车系统运营、维护和技术咨询;交通管理设备及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建设与维护;从事广告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停车场经营;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不含公安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安装、维修、维护;互联网停车信息服务。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310.48万元,净资产-1,387.3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190.97万元,净利润-1,840.8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芳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洗车服务;代驾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869.56万元,净资产1,071.9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39.62万元,净利润26.1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标
注册资本:1,799.9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务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软件开发、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气球广告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558.38万元,净资产7,735.9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782.63万元,净利润-1,090.2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天挺
注册资本:5,0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0,069.62万元,净资产17,291.7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4,477.55万元,净利润4,523.5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辰
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安防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541,985.39万元,净资产1,655,712.29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44,270.83万元,净利润39,697.8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陆建忠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新瑾
注册资本:5,40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331.73万元,净资产16,496.9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474.27万元,净利润-3,700.2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旭东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克温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创业空间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建忠
注册资本:607,055.182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法人存管银行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担保;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4,077,146.0万元,净资产6,418,850.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45,587.5万元,净利润376,689.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陆建忠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北京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朝亮
注册资本:2,510.952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181.78万元,净资产13,063.3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35.24万元,净利润-6,836.3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燕来
注册资本:13,825.486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经营范围:生产精密新型电子元器件、相关电子连接器及精密模具,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7,363.28万元,净资产121,315.42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3,717.39万元,净利润3,751.3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陆建忠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一)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峰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不涉及互联网数据服务及外商准入管理措施);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二)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琪庚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器材的展览展销;保安技术产品的研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均不含限制项目);机电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建筑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机电设备上门维修及保养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出租;安防科技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不限制项目);保安服务;安保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保安技术产品的研发;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34,891.77万元,净资产-2,576.1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1,043.33万元,净利润5,395.2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三)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建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四)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水仟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智能硬件设计开发,计算机应用服务、网上生活服务平台、网络媒介平台、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研究、开发、设计集成电路芯片、系统级芯片、AI人工智能算法、模块、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及通信产品及智能终端并提供相关咨询,委托加工制造和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应用系统集成、软件及操作系统配套及参考设计方案;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咨询;上述产品的商业批发、零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IT设施管理、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投资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五)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85.24亿元,净资产113.2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41亿元,净利润11.93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海康威视持有财务公司3.83%的股权。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购价格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比照市价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比照市价执行,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1、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在行业内的突出技术优势及与公司合作项目的特殊性,故2024年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2、公司与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具备专用性与独特性能更好地满足公司产品设计需求、相对性价比高,故2024年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3、公司与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掌握的固态硬盘主控芯片设计技术使其芯片产品质量出众、性价比高,故2024年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4、公司与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嘉兴海视嘉安、三门峡崤云视联、浙江海视华跃、徐州康泊、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云南迎海、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康奋威及其子公司、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宁波工业互联网及其子公司、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钛方科技及其子公司、深圳国腾安及其子公司、维科精密及其子公司、万御安防及其子公司、江苏海视、广东互通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视业务需要发生。
5、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条款为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公司制造能力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强资金弹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充分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比例合理、合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没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5.3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物料采购进口产生的外币应付账款和产品销售出口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会形成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等值5.3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4、交易期限: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自上述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汇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汇兑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报告和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2、公司财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经办具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严格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并密切跟踪进出口合同的执行及其变动情况,提高外币收付款预测准确度。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为防范外汇风险,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充分、有效、可行。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2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全文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宗年先生,董事、总经理胡扬忠先生,独立董事胡瑞敏先生,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金艳女士,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方红女士,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刘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前访问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康威视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慧影电子”)、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康消防”)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注:上述被资助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杭州海康慧影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3月18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申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3年度未对海康慧影电子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海康慧影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5日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先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销售代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2023年度未对浙江海康消防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浙江海康消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资助方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被资助方与本公司的关系及其他股东情况
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慧影”)、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康消防”)为公司持有60%股权、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阡陌青荷”)持有40%股权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阡陌青荷为公司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持股平台。
海康慧影电子、浙江海康消防分别为海康慧影、杭州海康消防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通过海康慧影、杭州海康消防间接持有海康慧影电子、浙江海康消防60%股权,海康慧影电子、浙江海康消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康慧影电子、浙江海康消防的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方也不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系其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其他少数股东不参与其经营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2、财务资助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4、资金用途:用于满足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5、财务资助利率: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按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
6、约定清偿方式: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7、其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浙江海康消防提供不超过2亿元财务资助,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浙江海康消防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虽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方也不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但其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在提供财务资助时,公司将加强对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地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综上,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被资助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其少数股东不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故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方也不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89,867.64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02,6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330,600,931股)的1.0439%。
2、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回购注销事宜。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发布回购注销完成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97,402,6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330,600,931股)的1.0439%。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2021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2021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23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达成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2月10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9,738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为97,402,605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04%。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
2022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9元现金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97,402,605股。
2023年5月19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7元现金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97,402,605股。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将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将终止实施。
二、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说明
1、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锁具体指标如下:
注:上述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可解锁。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9,339,856,855.6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07,621,359.6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64%,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鉴于目前的经营环境与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难度加大。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回购数量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02,605股,本次全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02,6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330,600,931股)的1.0439%。
3、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实施每10股派9元现金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每10股派7元现金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上述现金分红,未实际派发给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同时,基于上述权益分派情况,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第十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和“第十一章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中对于回购价格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即29.71元/股。同时,上述激励对象此次应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以前年度现金分红,公司不再派发给其本人。(其中,有部分激励对象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主动辞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以“标的股票授予价格”/“回购实施前3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的孰低值进行支付回购款项)。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28.94亿元(近似值),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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